【獎學金】2026國立清華大學補助學生赴美國華盛頓大學攻讀台灣研究碩士班申請公告

  • 2026-01-07
  • 莊小姐
🔹申請對象
本校在籍學生,已取得美國華盛頓大學台灣研究碩士班入學許可,並於取得該碩士學位時仍具本校在籍身分(須依規定完成雙重學籍申請)。

🔹補助內容
補助以一年為限,支應學雜費,補助金額約新臺幣80萬元(實際核定金額依審查結果為準),補助期間可同時支領其他來源之經費補助。。

🔹申請期限與方式
學生於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16:00前,備齊申請文件(含申請表、入學許可、成績單及核章完成之雙重學籍申請書影本),直接將紙本資料繳交至全球事務處全球學術合作組(行政大樓R110室)提出申請。

🔹申領補助費用
獲補助者申領補助費用時,須檢領款收據(依本校規定)、美國華盛頓大學台灣研究碩士班學雜費繳費證明及美國華盛頓大學在學證明文件,經所屬教學單位轉送全球處辦理。
 
🔹審查與義務
審查結果將公告於全球事務處網頁;獲補助者須於公告後一個月內完成切結書簽署,並於取得學位後一年內於本校進行研究成果公開報告。 

詳細資訊請見全球處網站公告 :
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301121,r8949.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