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個檔案都更新,請下載最新表格使用)
申請表請繳交紙本及電子檔、推薦名冊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學生個人簡報電子檔,於3月2日(一)下午4時前寄至系辦信箱spe@my.nthu.edu.tw,信件主旨:114學年度梅貽琦校長獎學金+學號姓名,通過系初審將推薦至院參與複審。
摘要重點如下:
1.獎勵對象:本校大學部二年級之在校學生,且品行端正者。
2.獎學金名額:竹師教育學院推薦1名。
3.獎學金金額:10萬元整。
4.申請資格:
(1)本校大學部二年級在校生。
(2)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 GPA 3.76(含)以上者。
(3)歷年操行等級均為 A,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4)當學期未兼領任何校內、外獎(助)學金。
請注意,通過本系審查同學,須於3月16日(一)院行政會議進行3分鐘報告(時間大約在12:40-13:00),以及師長問答2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