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料請繳交紙本及電子檔(可至系辦掃描)、推薦名冊基本資料表電子檔,於4月22日(三)下午4時前寄至系辦信箱spe@my.nthu.edu.tw,信件主旨:114學年度曾維垣教授清寒獎學金+學號姓名,通過系初審將推薦至院參與複審。
1.資格:
(1)本竹師教育學院大學部二年級之家境清寒在校且品行端正學生。
(2)申請須滿足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GPA2.44以上,且無違反校規懲處紀錄。
2.申請資料:
(1)獎學金申請表(含自述說明)。
(2)導師推薦函。
(3)全戶之前一年報稅證明單(或未達報稅門檻之證明,或其他相關之證明文件)。
(4)前二學期成績單。
(5)其他備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