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學士班雙主修相關規定

  • 2024-10-30
  • 莊小姐
一、依學校相關期程辦理。
二、申請資格:前兩學期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GPA)3.4以上,或每學期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10%以內。
三、應修畢該學年度本系必修科目,並自行規劃選修特教系特殊教育專業課程,先經本系審查核可後修習,總計應修滿40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