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学年度上学期(2022秋)陆港澳交换申请~系111年2月8日收件截止

  • 2021-12-16
  • 庄小姐
1.具本校学籍之大学部与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请,请注意各交流姊妹学校是否有其特殊规定,部分交流学校仅受理大学部学生申请或不接受应届毕业生及境外生申请。
2.前两学期(109下及110上)学业平均成绩(GPA)达 3.2(含)以上,或名次全班前 30%,如为大一、硕一、博一学生或转学生,申请时须提出前一学期之本校成绩证明。
3.申请交流期限为一学期。
4.相关申请资讯公告于全球处网站: 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19880,r8950.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