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11月12日 1081第三次系务会议修正 特殊教育学系硕士学位考试实施要点 即日起生效

  •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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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1月12日 第三次系务会议修正 特殊教育学系硕士学位考试实施要点  即日起生效

三、申请学位考试前须完成以下条件,始可申请硕士学位考试(附件五):
(一)参加学术研究伦理教育课程(网络教学0学分必修课程)并通过。
(二)至少一篇论文在国内外有审查制度研讨会发表或期刊发表,发表形式与议题需经指导教授同意。未有指导教授者,需经导师同意
(三)参加至少六场他人论文计画或口试,其中二场需为外校。
(四)参加二场以上有论文审查制度的国内外学术研讨会。
(五)投稿一篇论文于特殊教育期刊(有审查制度),无论有无被接受,请缴交投稿证明。
(六)108学年度起入学学生,应检具论文相似度比对未达30%之报告,并经指导教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