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教育系学生身心障碍服务奖助学金110学年甄选公告,申请资格须符合「国立清华大学特殊教育系学生身心障碍服务奖助学金实施要点」第三点规定,奖助金为每人60000元整,于110学年度(110年7月-111年6月)需服务满250-300小时,以家境清寒、中低收入户为优先,如申请者多于录取人数,则将依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高低决定录取与否。
二、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21日下午5时止,申请表请自行至特教系网页下载 ( https://bit.ly/361UJ2I ),有意申请者请将申请资料缴交至特教中心办公室(行政大楼1519室 周小姐)。
若有任何问题 可先写信提问 特教中心周小姐 wychou@mx.nt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