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碍服务奖助学金实施要点_学生填

  •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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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奖助对象:
  在学期间就读特殊教育学系学士班及硕士班符合下列资格者皆可申请
(一)学士班
1.具服务热忱,愿从事特殊教育学习课程。
2.前一学期操行成绩达A以上。
3.具低收入户资格、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变故需经济资助者为优先。
4.近两学期成绩平均为各班前三名,大一为上学期成绩前三名,评比排序依照本系书卷奖排名标准
(二) 硕士班
1. 具服务热忱,愿从事特殊教育学习课程。
2. 前一学期操行成绩 达 A 以上。
3. 具低收入户资格、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变故需经济资助者为优先。
4. 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以特殊教育相关主题之论文 投稿于 TSSCI 、SCI 、 SSCI 、 THI 、 CHI 、 SCIE 、 Scopus 、 TOAJ等期刊并获录取者。

六、申请办法:
(一)本奖助学金每学年办理一次,学生须于每年515日前备妥下列各项文件,向系提出申请:
1.申请书(格式如附表1)乙份。
2.自传乙份(可包含就学概况、社团或社会服务经验、优良事蹟、个人生涯规划与未来抱负)。
3.前一学期学业及操行成绩单乙份。
4.全户户籍誊本。
5.相关经济证明:如低(或中低)收入户证明或综合所得税纳税证明书。
6.收入总归户证明。
7.已请领其他奖助学金之相关资料。
(二)经审查核定之获奖助学生名单公布于本系网页,并弹性安排于本系相关会议颁奖。

详尽内容请参阅附档  奖助学金实施要点📝

每年5/15前备妥报名文件  缴交至特教中心周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