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系学士班学生提前毕业标准之条件 2022-01-11 庄小姐 依特殊教育学系110学年度第1学期第2次系课程委员会议决议 有关学则第49条学士班学生提前毕业标准之条件 其中:「二、学业成绩优异者。优异之标准由各系、班、组、学位学程自订。」 本系决议:以学生申请提前毕业时,往前推算所有在学期间学业成绩,累计平均GPA4.0,以及累计排名在班排前5名,两条件皆须符合始可提出申请,并经由系课程会议审议核可确认。